“哈哈!你被我骗了。”
将普莉丝扣在我头上的衣服拿下来,我才看清换衣间里的模样。
普莉丝她,把衣服全部褪在一旁。如火烧白云一样,不管看几次都很美。
她的身体。
……
“莱羽你也买几件衣服吧。”普莉丝挽着我的手说。
我有些不解,“不是买了嘛?”
“那都是男士的衣服,你难道忘了自己是女性啦?”
……真的。
完全被那些华丽的女装冲昏头了,自己的衣服随便塞了两件,也没管它是男的是女的。
普莉丝看我不说话,推了推我,“要不要买?反正也不要钱。”
她此时正穿着没有袖子的丝绸白色薄衣,下半身穿着修身的牛仔裤,高跟鞋倒是没有穿。我心疼。
我抠了抠太阳穴边的头发,“买吧。”
于是也穿了件女装出去。
……这是什么?
目光超刺眼的!
集市街上人仿佛吃了定身丸一样,目瞪口呆的看着我们。
等会,这样的场面我早有准备。毕竟我对我老婆的身材十分自信。可这也太夸张了吧?
“都怪你!”普莉丝轻轻给了我一掌。
甩锅?
虽然的确是我逼她穿着这身衣服出来的。还故意让她把腿变长了一点。
可这……
“噗!”大概是瞧着了我的窘迫模样,普莉丝捂着嘴笑了出来。
她捏着我的脸,毫然不顾及周围人的感受。她笑道:“你不会还没反应过来吧?”
“你这张脸啊,穿上这身衣服——超级美的哦!”
……是嘛。
突然,一个身高不足一米、却满脸皱纹,下巴上还留着一长串山羊胡子的人走了过来。
矮人族?
在人类的集市?
矮人族不是也讨厌人类吗?他们经常抢自己打造出来的武器,还把族人抓去当奴隶。专做武器。
嘛,这些也都跟我没关系。
严格来说,矮人族并不属于魔族。而是嫡属于蛮族。只不过因为魔族与矮人族的生活环境相似,经常有来往而已。
“普莉丝殿下,还有魔族最最最使人尊敬的大祭司大人。”
在人类的地方被认出来。普莉丝皱起眉头,我则冲他点了点头。
“有什么事吗?”我蹲下身去问。
普莉丝还僵硬的站着,脸色也变得十分难看。
她应该在憋气吧?在憋一会估计就会恼羞成怒,把这一片都给毁了。
矮人不急不缓,很明显已经知道了我家的魔王不管事。
他问:“您知道我们跟精灵族一直不友好吧?”
“然后呢?”我有些不耐烦。
我让普莉丝如此难受,他居然就跟我说了这句废话。
要知道写作文的第一句话都是很重要的,开门见山的事情。
“精灵族有一棵神树,神树里有精灵族肤白貌美、青春常驻……”说着,他看了一眼长有雀斑的普莉丝,又看向我,“以及精灵族敏捷如风、箭无虚发、百步穿杨的秘密。相信大人不会不知道吧?”
“哦,那又怎么样?”
矮人咧着嘴,笑了起来,“几个月前,我族顿坨长老向森之精灵族发起战争,奴下有幸参与,更有幸的从神树上撇下一根树枝……”
“等等。”我打断他的话,“森之精灵族的神树韧性十足,雷劈不倒、风吹不化、火烧不着、水不能复、土不能掀、金钊不破,会被你肉手撇断?”
矮人笑了笑,“大祭司果然博学!”
“我说我撇下了,自然是撇下了。我当在一会拿出证据来,至于是如何拿到的。还愿大祭司和魔王殿下,放我矮人族一丝神秘。”
看来他还是畏惧普莉丝的。
说着,他将我们带到一旁无人处。普莉丝还是魔威难退。
矮人拿出一个用工复杂、十分精巧的箱子。
他又从自己身上拿出“钥匙”,用钥匙打开箱子,从里面取出了一席青蓝偏白、闪闪发光的裙子。
他将裙子递给我,“大人请看!”
我没有接,我说:“就这样也能看。”
矮人大气的笑了笑,像个没事人一样。
“不知祭祀大人是否看出端倪?”
“幽蓝青光、丝丝缀入空气,如在空气中编织一副有颜色的音乐。这就是你口中那枝树枝做的吧?”
“没错!”矮人单膝下跪,“如果大祭司、魔王看得上,我愿代表矮人族将这精灵裙白白献上。”
“这么好?只要我们看上就给?”
“没错!白给,只图矮人族与魔王攀上交情。”
普莉丝用僵硬的手指戳了戳我。意思是:这么好的事情,快收下呀!
她是个女人,虽然对衣服还没有什么爱好,但对免费的东西一样不能限免。
毕竟是个穷魔王。
可她也知道自己是个穷魔王啊。根本、和别人比不上嘛!说是他们攀我们,到不如说是我们攀上了他们。
矮人打造出来的东西,可是三界热销啊。
我没有立即回答矮人的话,也没有否决。
只是问,“矮人族,出现在人类的地方干嘛?你知道我们魔族同人类是誓不两立的关系。”
矮人笑了笑,“就是那个与人类誓不两立的魔族的魔王、大祭司,还不是出现在了人类的地方。”
……靠!
不是说矮人族的智商很低的吗?
“好吧。”已经没有之前说话硬气了,“我就把话说直了吧,你这么急着把东西拿出来,我担心它是烫手山芋。”
“哈哈哈!”矮人豪迈大笑。
“你!”普莉丝运起魔力,打算对他出手。被我拦了下来。
我安慰普莉丝,“先看看他怎么说。”
矮人站起来,没有先解释,反而冲我竖起大拇指。道:“普莉丝魔王召唤出来一个不得了的东西啊!”
“哦。”
……我怎么感觉他在骂我。
普莉丝还十分得意,“那是!”
还挺胸抬头。
矮人继续说:“放心吧,祭祀大人。没有诈,没人会来找你的麻烦。精灵族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东西,也没人知道。”
“可精灵神树枝没了一根,守护神树的精灵不可能不知道。总有一天,她们会嗅着神树的气息找上门来。”
“魔王的宫殿不是有瘴气吗?瘴气会阻隔神树的气息的。”
“你是让魔王一天到晚穿着件衣服,还傻乎乎的在自己房间里炫耀吗?如果一件漂亮的衣服不能穿出去炫耀给别人看,那我拿它还有什么用?那它不就是总有一天会穿皱的破布吗?”
“哦!”耿直的矮人惶然大悟,“可这件衣服不会皱。而且,它还有别的衣服一百年都比不上的功能。”
“那些功能对我们魔族没有用,我们魔族根本跟精灵是井水不犯河水,没有任何交集。我们也没有必要多树立一个敌人。”
“如果说,破解了神树的秘密不是使精灵族成为敌人,而是成为下属呢?”矮人眯着眼睛看向我。
这的确让我为难了。
现在我和普莉丝的迷宫正缺少精灵族这样的精英干部,迷宫的三四五层根本是空荡荡的,就连第二层都要转悠一天才能发现一个居民。
如果精灵族这么一群高智商、高敏捷、高实力的群聚种族扎住迷宫,并且臣服的话……
“而且!”矮人继续提出筹码,“阁下不仅能得到精灵族这样好战的种族为部下,还能得到矮人族为联盟。”
“得到精灵族替您打仗,后勤补给又有我们矮人族替你打造武器。岂不美哉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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